第(2/3)页 这样的人给弄公司里来,公司想倒闭都难。 “理由呢?” “公司跟你二八分成,你可以自己决定想带的艺人,你拥有你手底下艺人最大的决定权,并且公司不会干涉你的任何决定。我们的合同可以实行一年制,一年不高兴,可以随时走人。怎么样?要不要试试?” 南星听完,静静看着金帝。 这合同,完全就像是给她专门开了一家公司一样。 还是那种权利最大不用负责的。 天塌了公司顶着,赚钱了,百分之八十都是她的。 干的不高兴了,拍拍屁股就可以撤,而且还没有任何的责任。 南星疑惑 “你为什么非得招我?” 金帝闭了闭眼,一副思考的架势, “理由啊,我的直觉告诉我,你会让我赚的盆满钵满。”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商人本色。 开公司就是为了赚钱,不赚钱那还开个屁的公司。 南星靠在身后的椅子上,开口 “你自己也可以。你是上帝之手。” 金帝,被媒体称为上帝之手的男人,他带过很多艺人,带一个火一个。 为曾经的公司赚的大把大把的金钱,艺人卯足了劲儿往他手底下钻,想要得到这上帝之手的点拨好大红大紫。 不过,这上帝之手四处晃荡,经常找不到人。 金帝摸了摸自己的头发,坦然接受下南星的夸赞 “有你加持,会让我赚得更多。” 提钱显得很俗。 偏偏,南星喜欢这样。 她现在唯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,赚钱。 短暂的思考之后,已经做出选择。 “合同带了吗?” 金帝眉头一挑,将提早备好的合同抽出来递到南星的跟前。 南星翻阅了一遍之后,在末尾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 金帝笑着道 “恭喜南星女士正式成为金权有限公司一员。” 听公司名字,派头很足的样子。 “公司人很多吗?” “加上你有三个人。” 南星沉默一瞬 “另外一个是谁?” “你弟弟,南宇。” 金帝拿着合同,一副赚到了的样子,压根不管南星在想什么,潇潇洒洒的离开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