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六章 野猪王-《系统之乡土懒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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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无论在山地森林,还是绿洲沼泽,野猪都常成群活动、有时多则十几只,多为一头母猪带一群小猪,或是公猪单独活动。

    在山地森林中的野猪,最喜欢躺在水洼地边上晒太阳,常常在松树干上擦痒时粘上松脂,又粘上山上的粘土,反复多次,常使野猪身上穿上了“盔甲”,刀枪难入,野猪嘴的獠牙尖锐,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,使得猎枪弹也不易射入。

    捕杀野猪的时候最忌讳遇到大公野猪,大公野猪长了一对令人生畏的獠牙,这个极具杀伤力,加上全身又披着一层厚厚的坚硬的盔甲,就是寻常的老虎、豹子等遇到也不敢与其发生冲撞,但是大公野猪一般都喜欢离群过独行生活。

    眼看大梧桐树就要被撞断,叶荣耀也不由地有些担心,这要是树断了,树上的人就危险了。

    叶荣耀立即打开手电筒,往大野猪王的眼睛上照过去。

    被叶荣耀用手电筒在眼睛上那么一着,大野猪王立即转过头,往叶荣耀这边看过来,发现竟然又是一个人妨碍自己撞树,立即转身往叶荣耀冲了过来。

    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间,练就了一身好体力,它可以连续奔跑几十公里而不停歇,这种超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野猪的短距离冲刺速度也很犀利,再加上一身蛮力,速度与力量的结合,一般人还真不敢让它稍微碰下,轻了伤筋动骨,重了甚至致命。

    就算叶荣耀有铁布衫武功在身,也不敢让这只大野猪王正面撞在自己的身上,这个冲击力可是相当于一辆卡车的冲击力,叶荣耀还没有那个自信让一辆卡车撞上还没有完好无缺。

    叶荣耀转身立即跑了起来,现在关键的是把这只野猪引开,让树上的人有机会从树上下来,找个地方躲起来。

    野猪不光眼睛在夜间好使,鼻子也格外灵敏。

    见叶荣耀转身跑路,野猪王哪会善罢甘休,叫着追了上去。别看这只野猪王身体肥大,但跑起来速度飞快,速度一点都不比叶荣耀慢,眼看着就要被追上,叶荣耀借着淡淡的月光,从地上捡起一根粗壮的长木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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