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公爵大人,我看还是先度过眼前的危机再说吧。另外,我在领地外遇到了一个一千多人的佣兵团。他们的团长实力很强。我雇佣了他们。”金斯柯平淡的道。 “什么?你明明知道我已经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,三个领的援军还不够吗?为什么还要花我的钱?你问过我吗?一千多人?都不够那些暴民塞牙缝儿的。赶快把他们给我赶走,滚!”罗德里格斯怒吼道。 金斯柯显然已经习惯了情绪化的公爵大人。他没有丝毫的感情波动,继续道:“这支佣兵团叫猛兽。” “什么?猛兽佣兵团?君临佣兵团的南方军团?哦,苍天啊。这下老子不得不付钱了。玛德,这是强买强卖啊混蛋!” 君临佣兵团,帝国最大的佣兵团之一。在册人数高达五万佣兵,号称佣兵之王。是各帝国之间战争的常客。 他一个小小的领主可得罪不起。而君临佣兵团在帝国有五个分部,猛兽就是其中之一。 俗话说打狗看主人。何况这狗还是一条恶犬。 金斯柯无奈的摇了摇头,然后道:“他不要钱。” “什么?不要钱?”罗德里格斯瞬间安静了。但紧接着却更加愤怒了。 “玛德,他一个佣兵不要钱想要什么?老子的骨血已经都被那三个领主榨干了。他竟然也想学?他以为他是谁?领主吗混蛋?!”罗德里格斯咆哮着。 “不,他什么也不要。只有一个条件,将斯罗恩交给他。”金斯柯说出这件事的时候依旧感到好奇。 为什么猛兽的团长野兽江乾达会要那个“领主小子”呢?而且威名远播的他竟然坐着一辆十分破旧的马车,拉车的两匹老马恐怕明天都过不去的样子。这一切都太奇怪了。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,猛兽佣兵团虽然人数少,但装备精良,几乎全员中级,可谓真正的精英。团长江乾达更是威名赫赫,凶名远播。有他们在,对付自由暴民就更把握了。 “好吧,只要他帮我完成镇压,那个什么没用的家伙就给他吧。” 而同一时刻,身在地下迷宫第四层的斯罗恩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。 “阿嚏……玛德,谁惦记老子呢……” 第(3/3)页